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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 2016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9-19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以下简称我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依据《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暂行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4】28号)、《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度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第三条 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在申报专项奖学金时,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即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学年度申请专项奖学金的资格,并有权追回已发放的专项奖学金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二章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王力

委 员:李颖宏、孙德辉、孙力、刘小明、曾水平、张永昌、徐继宁、史宁、胡长斌、研究生代表(鉴于学生存在参评的可能,因此名单待定)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及名额分配

第五条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其中,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三等学业奖学金。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凡在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2016年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下达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6人,其中博士生0人,硕士生6人,每人奖励20000元。根据我院在读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计算得到,学业奖学金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交通专研共8人,计入控制专研专业进行评选):

表1国家奖学金各学科比例分布和人员分配情况

学科

分配名额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2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

1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2

电气(学术学位)

1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人数按照学科比例进行选拔,无法满足选拔条件时,按照《2016年度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优选条件和综合能力加分条件进行学科总评分排序。

第七条 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不分等级,在读生每人奖励8000元。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分等级,注册报到完毕、通过新生审核研究生每人奖励4000元。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一等奖每人奖励8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2016年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下达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如下:

表2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分布情况

学院

国家奖学金

2014级一等奖

2014级二等奖

2014级三等奖

2015级一等奖

2015级二等奖

2015级三等奖

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

6

9

27

55

9

28

57

根据我院在读人数按比例“四舍五入”计算得到,学业奖学金各专业名额分配如下表所示,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将不再重复获得学业奖学金资助,学业奖学金空出名额依次自动递补:

表3学业奖学金各学科比例分布和人员分配情况

等级

班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控专14

3

8

17

控研14

2

7

14

电专14

3

7

15

电研14

1

5

9

控专15

3

8

15

控研15

2

7

13

电专15

2

7

15

电研15

1

4

9

交通15

1

2

5

第四章 奖学金申报、评审程序

第八条 奖学金实行学生个人申报制。即学生本人在学生素质评价基础上,根据各项奖学金的评奖条件和本人素质评价的情况,进行自愿申报

个人申请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9日

研究生向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不提供)。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另外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申请理由”一栏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创新实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为研究生导师。

学院初审:2016年9月19日-9月25日

第九条学生申请后,学院评审委员依据《2016年度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细则》对所有提出申请的研究生进行评定,经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

公示期:9月26日-9月30日

第十条在本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评选实施细则与评选结果一并在本学院公示。

第十一条学生对学院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学院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学校审核:2016年10月1日-10月18日

第十二条 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审批。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第五章 材料提交清单

第十三条 2016年9月18日前,将学院研究生奖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具体实施方案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十四条 2016年9月30日前,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获奖研究生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工作部。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四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获奖研究生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报研究生工作部。

第六章 材料提交注意事项

第十五条 所有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为纸质版,所有纸质版需盖学院(部)公章,所有电子表格不得改变格式;

第十六条 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和荣誉的各种证明材料,自入学以来获得,成果可以按照学年度累积;参评学业奖学金等各种证明材料(发表论文需提交录用证明和论文原件)须在2015年9月12日(含)后至2016年9月12日(含)前获得;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对奖学金获得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并归入学生本人档案。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由相关国家机构颁发。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以前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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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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